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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试行)》文件的通知

作者:  编辑:院研究生办   发布日期: 2018-12-13   来源:院研究生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推动研究生导师模范践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近日出台了《关于印发〈江苏省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试行)〉的通知》(苏教研〔2018〕8号)文件,现予以转发,请各位研究生导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切实抓好落实,并严格遵照执行。研究生院受理研究生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投诉,举报监督电话:0510-85919213,邮箱:jnxwb@jiangn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