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室:
科技部于2016年10月10日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14项重点专项(清单见附件1)2017年度(第一批为现代农业和健康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04号),请各单位给予积极关注并认真阅读理解申报要求和组织协调申报工作。
现根据国科发资〔2016〕304号通知中申报要求及形式审查条件要求(见附件2-1,2-2),对我司上述项目申报工作部署如下:
1、由各学院组织协调并填报重点专项申报表(见通知附件),其中国重和国工人员按原学科归口原学院进行申报统计和组织协调,每个牵头申报项目只能确定一位牵头负责人和一个申报渠道;如果多人参与同一牵头单位的同一项目,请各单位确定一位校内负责或联系人。各学院可参照此表或以其他方式在院内先进行调查和统计。
2、若各学院之间出现牵头项目重复申报、多人参与现象或需要相互协调的,则由学校协调并确定一种申报方式和一个校内负责人或联系人。
3、申报表需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于2016年10月17日下午四点前报送到科研院重大项目处。
4、经学院和学校确定后的各项目申报方式和负责人,由科研院统一登记并协助配合负责人按后续申报工作要求进行申报。未经学院和学校推荐同意的项目学校一律不予推荐和盖章。
5、科技部后续重点专项申报原则上按上述办法执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我司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10-11
附件1 2017年度第一批14个重点专项申报指南清单
领 域 |
序号 |
重点专项名称 |
现代农业领域 |
1 |
七大农作物育种 |
2 |
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 |
3 |
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 |
4 |
畜禽重大疫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 |
5 |
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 |
6 |
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 |
7 |
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装备 |
8 |
智能农机装备 |
健康领域等基础研究 |
1 |
干细胞及转化研究 |
2 |
纳米科技 |
3 |
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 |
4 |
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 |
5 |
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 |
6 |
全球变化及应对 |
附件2-1
申报要求及评审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任务(或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任务(或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任务(或课题)负责人。
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签署诚信承诺书。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30天。
——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专业机构在受理项目预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下一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申报单位在接到专业机构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专业机构对进入正式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如申报项目的评审结果前两位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